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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金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转发该指南,请有意申报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支持方式
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支持方式。
二、评审方式
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采取项目法分配下达。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通过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基础性审核,项目建设单位需现场陈述项目建设方案并接受专家问询,根据专家打分结果,选取排名靠前项目。
三、具体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书撰写时间:4月15日—5月5日;
2.校内评审时间:5月7日—5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微信群通知;
3.根据校内评审推荐结果,5月9日校内评审通过的申报人统一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2份、电子版申报材料(PDF版本)1份,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
4.纸质版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gckyc@126.com
联系人:吴晶 18904405006。
附件:
附件1.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
附件2.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
附件3.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发改高技联[2024]190号)(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