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转发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10月18日 08:05 刘国松 点击:[]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引导各类人才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推动新一轮振兴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根据《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2019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2019年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将以人才为主体、以项目为平台,以实绩效益和潜在效能为评价核心,重点鼓励、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从事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升级革新、成果推广转化等重大创新创业项目或科研活动。申报项目原则上需在2个年度内能够完成,特殊情况不超过3年。

(一)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或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能够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具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产业发展项目或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在效益、处于起步阶段且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发明、专利、绝技、绝活被社会公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革新技术或技术改造项目。

(四)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中,以独到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技术或以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的技术解决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难题,并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技术或推广示范项目。

二、人才条件

凡在我省主持或从事上述相关科研项目或科技活动的下列人才:

(一)中省直单位(部门)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市(州)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农村实用人才。

(四)大中型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农村实用人才。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中近期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助类别及额度

集中资助人才项目分重点、一般、启动3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一般类人才项目资助20-30万元,启动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根据项目实际合理填报资助类别,并按资助类别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填报资助额度,不得过高填报资助额度。

四、申报数额

为切实做好省人才开发资金向重点领域,重点人才工程项目,关键岗位短缺人才的引进、开发以及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的各类人才支持的要求,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申报资助人才项目的数量实行严格限定。

(一)中省直部门(单位)推荐不超过2个,其中吉林大学、省教育厅(含省属高校)按理、工、农、医专业(学科)至少推荐1个,总数不超过6个。

(二)长春市不超过8个,吉林市不超过5个,延边州不超过4个,其他地区不超过3个;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各2个。

(三)启动类人才项目申报不占用上述名额,其中长春市、吉林大学、教育厅不超过4个,其他地区和部门(单位)可推荐1-2个。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申报,不得超报。其中各市(州)、省管县(市、区)推荐的人才项目中必须含有农村实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主持的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

(一)推荐报告。各地、各部门(单位)正式行文的综合推荐报告(函)一式二份。推荐报告要说明本地、本部门(单位)组织推荐过程、评选推荐制度、专家评议、公示情况、推荐结果(标明资助类别)以必要程度和预期效果等情况。

(二)个人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才提供的装订成册的个人申报材料1份和《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资助申请书》2份

申报材料包括由个人申报材料和部门(单位)推荐材料,加盖相应公章并提供电子文档。具体要求见《申报指南》。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3日逾期均不受理。

通知中相关附件及《申报指南》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hrss.jl.gov.cn/)。

联系人:姬常富(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联系电话:0431-88690929。

联系人:邵志强(省财政厅社保处),联系电话:0431-88550669。

联系人:刘国松(校科研处),联系电话:0431-85711153。

科学研究处

2018年10月17日

上一条:关于推荐“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项目”的公示 下一条:转发吉林省科技厅关于申报《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