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充分发挥吉林省社科研究与人才优势,进一步加强全省智库建设,根据《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吉宣通〔2024〕56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聚焦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吉林实践,遴选出一批研究方向明确、研究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效益显著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充分发挥研究基地在学科建设、基础研究、项目攻关、人才培养、咨询服务等方面作用,将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打造成全省新型智库体系的重要组成力量和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培育梯队,通过开展有组织的科学研究,积极构建具有鲜明吉林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不断提升服务吉林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水平和吉林文化软实力。
二、工作目标
以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支持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为主要目标,按照“保留一批、撤销一批、新增一批”的原则,对全省原特色文化研究基地和重点领域研究基地,以及申请新建的研究基地全部重新组织申报评审。通过考核评审,将研究基地统一更名为“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计划在2025年6月底前建立不超过100个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主要围绕党的创新理论研究、经济发展研究、社会发展研究、历史文化研究等4个方面建设相关领域的研究基地,每个研究领域计划建设研究基地20个左右,严格控制评审标准,优先考虑建设条件成熟、研究成果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和潜在价值的研究基地,确保全省研究基地建设能够坚持守正创新、与时俱进,更好发挥智库职能。
三、申报条件
全省各高等院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科研院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均可申报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单位条件、人员设置要求、申报遴选程序等参照《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标准
(一)研究方向:聚焦学术前沿和吉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符合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符合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重点方向和实际需求,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
(二)研究计划: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充实,研究方法科学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评估性。
(三)管理机制:研究基地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顺畅,基础条件和保障措施完备。
(四)研究团队:人员设置符合要求,研究实力雄厚,拥有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学术顾问团队和扎实的研究基础,整体研究水平居省内或相关领域领先地位。
(五)研究成果:紧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和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亟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专门研究,能够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拿出见解独到、紧扣需求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五、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可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具体见附件)中直接选择适合承建的研究基地“揭榜挂帅”进行申报,也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将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中的内容细化或整合后明确一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或自主选择优势突出、特色鲜明、与吉林振兴发展密切相关的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基地,填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并酌情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其中《申请书》一式6份、佐证材料一式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于2024年11月23日前,报送至办公楼10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ckyc@126.com,涉密内容不得报送。(《申请书》可在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lpopss.gov.cn/)
联系人:吴晶
联系电话:18904405006
附件:1.关于开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吉宣通63号);
2.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吉宣通56号);
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方向和研究重点;
4.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申请书。
科学研究处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