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规定,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组织开展2024年度“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属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领域,并符合《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的规定。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二)奖励种类
1.人才类奖:包含灾害防御特别贡献奖(以下简称“特别贡献奖”)、灾害防御青年科学奖(以下简称“青年科学奖”)两类人才类奖项。
2.成果类奖:包含灾害防御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科技进步奖”)、灾害防御创新应用奖(以下简称“创新应用奖”)两类成果类奖项。
(三)申报条件
1.人才类奖励申报条件
(1)特别贡献奖参评资格和评价依据
1)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科技领域长期从事科技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
2)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科技事业发展方面有特别重大影响和杰出贡献;
3)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商业模式研究与实践、知识传播与普及、防灾减灾救灾活动、产业应用中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具有良好的行业和社会声誉。
(2)青年科学奖参评资格和评价依据
1)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领域从事科技工作5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2)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在推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科技事业发展方面有重大影响和突出贡献;
3)在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商业模式研究与实践、知识传播与普及、防灾减灾救灾活动和产业应用中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4)具有良好的行业和社会声誉。
2.成果类奖励申报条件
(1)科技进步奖参评资格和评价依据
1)科学技术成果在国内或国外尚属首次发表或者公开;
2)在理论研究、系统设计、设备研制等方面突破现有理论,实现科技进步,填补国家空白,提高技术进步或国产化水平,具有国内或国际同类技术先进性;
3)自主研发的关键技术解决了行业发展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现行业技术跨越和技术进步;
4)经实施,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
(2)创新应用奖参评资格和评价依据
1)在实施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活动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具有应用创新或集成应用创新;
2)在产品、公益服务、商业模式和知识传播等方面达到国内或国际同类成果先进水平;
3)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通过市场推广、标准规范实施和知识传播等因素拉动和牵引产业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授予数量
1.特别贡献奖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
2.青年科学奖授予人数不超过10名;
3.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应用奖根据成果技术水平和经济社会贡献程度等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个奖项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20个。
二、申报方式
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采取第三方推荐和自主申报两种方式。
推荐主体包括:
(一)协会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
(二)政府科技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
(三)从事防灾减灾救灾相关业务的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管理部门;
(四)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及其相关领域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五)防灾减灾救灾及其相关领域正高级职称人员(3名或以上)。
自主申报主体为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领域从事科研、生产、应用、宣教等业务并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单位。
申报单位或个人按照《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准备,并确保材料的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奖励办公室负责对申报材料的最终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材料,可要求推荐、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评审。
三、申报流程
(一)人才类奖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协会网站并按《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填写并打印《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人才类申报书》《人才类推荐书》,将申报书和推荐书原件纸质版各2份签字后,于8月27日送至办公楼1楼106室,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cgckyc@126.com。
(二)成果类奖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协会网站并按《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有关要求,填写并打印《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成果类申报书》《成果类推荐书》,将申报书和推荐书原件纸质版各2份签字后,于8月27日送至办公楼1楼106室,电子版1份发送至邮箱:cgckyc@126.com。
四、相关要求
(一)“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组织、推荐、受理、审查等各评奖环节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项目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协会各分支机构要加强评奖宣传,掌握申报条件,了解申报程序,做好会员单位和有关专家项目申报的协调保障工作。
(四)“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每人申报不多于3项(项目
的前三位完成人)。
(五)科学技术奖和创新应用奖,申报项目完成单位数量不超过15家,申报项目单位按照贡献程度由大到小进行排序。
(六)《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等材料在协会网站查看下载(网站地址http://www.zaihai.cn/)。
联系人:吴晶
电 话:18904405006
附件:
1.关于开展2024年度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2.灾害防御科学技术奖章程;
3.人才类申报书;
4.人才类推荐书;
5.成果类申报书;
6.成果类推荐书。
科学研究处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