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项目负责人:
省发改委拟对2014年以来批复的,截止到2018年底应完成的省专项资金项目进行验收,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高技术产业和信息化推进项目、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四类项目。通知原件及相关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填报验收材料,并于3月18日(16:30之前)统一报送至学校科研处(71117室)。
联系人:郑国勋
电话:0431-85711153
科学研究处
2019月3月6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教育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登记和认定2018年度教职工职务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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