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吉林省科技厅发布了《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19年度项目指南》(见附件1),为保障本次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请各院(部、中心)科研负责人、项目申报人积极整合各类科研资源,做好本次项目申报的材料撰写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加人的要求
1.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设1名负责人,2名主要参加人员,其他为参加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只允许申报1项,且同期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承担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同一类型的计划项目只能承担1项,《指南》中第九大类“支撑平台”和第七大类国际合作—吉林省国际科技合作重点联合实验室建设不受本条件限制)。
2.一般情况下,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年龄为57周岁以下(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导师的申报年龄为62周岁以下(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无拖期项目。有到期应验收未验收项目的(2015年度以前,含2015年度立项项目)或中止、撤销项目的,不能申报2019年度所有计划类别项目。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本人参加评审答辩,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评审答辩的,不予立项。
二、项目申报及受理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主要包括:
(1)项目申报书(所有项目均需提交);
(2)项目经费预算书(除后补助、奖励性质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需提交。依据要充分、具体,预算编制要详实、细化,而且能够达到社会中介机构的评审要求);
(3)参加单位为企业的,须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联合申报时,需提交经双方确认的合作协议(包括合作方式、任务分解、双方职责、经费投入等),如果项目列入计划,合作协议的内容将作为签订任务书的依据,原则上不得更改。优先支持企业先行投资,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开发的项目。
(5)其他计划及项目类别要求的相关附件材料。
三、项目论证安排
1、各院(部、中心)论证:请于7月12日前自行组织论证,聘请本专业领域的专家对项目的选题、研究内容和申报的计划类别进行指导,论证方案请提前报科研处备案并上报电子汇总表(附件2)。
2、学校论证:7月16日各院(部、中心)统一报送纸质材料初稿一式3份(不用打印相关附件、不用胶装)和电子汇总表(附件2)至科研处,学校将聘请知名专家进行集中论证、辅导。
3、7月19日为最终网络提交截止时间,科研处将对网络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交。7月23日上午,各院(部、中心)统一报送纸质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用胶装、合作协议提前盖好公章)过期不候。
四、其它
1、吉林省科技厅网址:http://kjt.jl.gov.cn
2、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网址:http://www.jlkjxm.com
3、综合业务咨询电话: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0431-88975536。
4、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0431-89101521、89101522、89101523
5、校科研处联系人:刘国松 办公电话:0431-85711153
科学研究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