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面向社会受理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和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的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额度,并实施监管。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结合《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制定相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 申报时间
从2018年4月15日起开始申报,至5月25日截止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主体在规定的申报受理期内,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项目申报表,上传申报材料,并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报送科学研究处。
(二)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行备份底稿。
具体详情参见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报送地址:科学研究处(71105)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