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底前完成2017年下半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4、2015、2016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
二、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应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和提问、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
2.根据验收项目数量和学科分组,每组5-7位专家。
三、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的工作形式,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由我校科学研究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于12月4日向科学研究处报送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项目名单;
申报地点:科学研究处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1-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