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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 2017 年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7年11月14日 09:01  点击:[]

各有关单位、部门:

按照工作计划,省教育厅决定于12月底前完成2017年下半年科研项目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4、2015、2016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

二、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应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和提问、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

2.根据验收项目数量和学科分组,每组5-7位专家。

三、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采取以学校为单位的工作形式,由省教育厅科研产业处统筹领导,由我校科学研究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部门于12月4日向科学研究处报送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项目名单;

申报地点:科学研究处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1-验收项目汇总表.xlsx

上一条:关于转达校财务处科研经费及时报账的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发改委关于 “2018年度吉林省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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