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科技局《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专利扶持与推进专项政策要求,现对符合要求的发明专利给予资助补助,具体要求如下:
一、扶持对象
对长春市域内获发明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资助。
二、资助方式
1.本年度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专利资助3500元。
2.本年度申请国外专利的企业获国外专利授权后,每项专利资助1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单位申报专利扶持费应提交:长春市国内发明专利支持费申请表一式二份;授权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b5纸);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长春市科技局;事项:专利扶持费)。
2.个人申报专利扶持费应提交:长春市国内发明专利支持费申请表一式二份;授权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b5纸);长春市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b5纸)。(个人申报详情见附件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第20页)
3.申请国外专利支持费的,需提供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b5纸),国外发明申请费用结费账单和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要求
1.专利权为长春工程学院的发明专利请于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至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71128室)
2.申报的发明专利在收到“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后12个月内申报(具体时间以“授予发明专利权通知书”日期为准),逾期未上报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资助。
五、咨询电话
1.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71128室):85711194
联系人:张黎黎
2.业务咨询
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88777276
联系人:耿素梅
3.申报咨询
长春科技大市场(长春市高新区磐谷路222号):81803893
联系人:隋渴欣
附件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附件2:长春市专利支持费申请表.doc
科技产业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