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做好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促进学科、科研、人才三位一体的协调发展,落实国家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学校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动员分类及要求
1、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基金项目;鼓励青年教师(男35以下,女40以下)积极申报青年基金项目。
2、凡2016年申报高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教师应积极申报基金项目。
3、申请或承担过省部级项目的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基金项目。
4、正承担校级种子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在原课题基础上积极申报基金项目。
5、2016年度国家基金未获资助的项目,建议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申请书初稿撰写要求
1、请申请人参照《2016年度国家自然基金项目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撰写初稿。基金委网址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5xmzn/sqxz.html
2、请申请人先核实项目组参加人信息,遵守基金委限项管理办法,事先做好沟通协调。
三、申报时间及安排
1、各院部科研副院长参照分类要求,统计应预申报人员名单,于11月7日前将汇总表(见附件)签字盖章报送科产处,并积极、认真开展本院部预申报工作。
2、各院部的材料集中递交时间为12月19日,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最后盖章页为背面)。
联系人:刘国松 电话:8571156
科技产业处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