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选苗育种”工作,学校启动2016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种子基金”:以培育高水平的科技项目为目的,为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的申报“选苗育种”。重点资助拟申报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省部级(指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的科技项目。
“种子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稳定,有系列研究成果的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为2.0-4.0万元,社会科学类为1.0-2.0万元。
2014年1月1日后学校新引进的博士可申请科研启动经费,但须申报“种子基金”,学校将予以重点支持。
2.“青年基金”:以培养锻炼青年科研骨干为目的,为厅局级项目的申报“选苗育种”。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40岁以下,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资助额度为0.5~2.0万元
3.“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种子基金”研究期限为3年。
二、申报材料
1.“种子基金”项目申报人可参考近两年上级申报指南直接填写相应上级部门的项目申请书,并于封面的左上角注明“种子基金”字样,加盖公章;申请科研启动经费的新引进博士须填写博士论文信息表(详见附件1)。
2.“青年基金”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3.表格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4.请院部填写《×××学院(部)2016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11月21日下班前交至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申报。
三、其它要求
1.已获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类别不可兼跨申报。
联系人:刘国松 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1:博士论文信息表
附件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2016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