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改委2016年部分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国家发改委已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按照国家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9月22日报送申请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2份(双面打印)。
申报项目由省发改委统一组织论证,论证合格后择优推荐国家发改委。国家发改委政策发布中心网址: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
省发改委联系人:王晓明,0431-88904571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