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科技厅项目在线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吉林省科技厅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承担省科技厅项目的负责人需按照任务书规定的进度,定期在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项目的进度情况(包括完成、未完成和取得重大突破等选项),并对未完成计划进度或取得重大突破的项目填报简要文字说明,项目负责人需在每年7月15日前和次年1月15日前完成当期(半年)报告,对不及时填报信息系统的项目科技厅相关处室将给予提示、督促和警告。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完成提交,网址为http://www.jlkjxm.com/index.jsp,选择“中期检查”,用户名为项目申报时用户。截止日期为4月7日,我校未提交“中期检查”项目详见附件,请各院(部、中心)科研负责人组织填报。
校科产处咨询电话:85711156
附件:科技厅项目中期检查未提交情况汇总.xls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