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体系建设,提升产业发展的自主创新能力,省发展改革委开展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重点支持生物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对我省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在相关领域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的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集团)的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推荐及申报工作。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和认定工作依据《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吉林省省级工程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五、申报单位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6712388@qq.com)报送科技产业处合作项目科(71124室),学校将以公文形式报送到吉林省发改委。
联系人:顾晓禹
联系电话:85711154
附件1、2.zip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