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5年度专利补助资金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进一步提升全省专利申请质量和发明专利数量,吉林省科技厅决定发放2015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
一、补助对象
专利权人为长春工程学院及在省内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均可申报。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1000.00元。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仅限于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优先资助采用电子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一个专利权人申报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非职务发明人员填写);
(二)缴纳本年度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专利证书的证书复印件;
(三)专利权人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提交上述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受理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
报送地址: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
联系电话:85711194
附件:
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doc
信息来源:http://kjt.jl.gov.cn/kjt/6/7/2015/05/i9977.shtml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