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为配合我省负责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重大项目的实施,积极推进“日本侵华历史研究中心”、“伪满洲国历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两个研究中心”)的科研发展和科研队伍建设,吉林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设立一批省社科基金“两个研究中心”课题研究专项,现将有关申报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的等级认定及相关管理
“两个研究中心”课题研究专项纳入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系列,项目类别定为“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本次立项为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实行多重管理,省社科规划办依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全程管理,“两个研究中心”及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在研项目实行必要的中期管理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研究成果实行相关单位共享,参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活动。
二、关于本研究专项的选题范围
申报者申报的立项选题范围仅限于日本侵华历史方面的研究选题和伪满洲国历史方面的研究选题。申报的选题是否符合申报范围要求,是否有立项研究价值,申报者是否具备承担该选题的研究条件和能力,届时由同行专家评审确定。我办本次立项不拟定《课题指南》,立项选题由申报人根据自己的学术优长自拟论证申报。
三、关于本研究专项的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申报时间及申报途径
1、申报条件。吉林省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相关科研部门从事日本侵华历史方面、伪满洲国历史方面教学及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职称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现职人员,或在该领域具有一定学术专长和较大影响的离退休专家均可申报本研究专项。申报人应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科研组织能力,能够带领课题组成员开展项目研究工作。已申报2014年度社科基金项目或正在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者均可申报,但同一选题不得同时在多类项目中立项。申报者、申报选题以及申报材料中的申报信息将纳入“两个研究中心”科研数据库,我办及“两个研究中心”承建单位有权使用所有申报信息。
2、申报要求。原则上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只限选择一个选题进行申报,按照省社科规划办指定的“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认真填写申报信息。请在《申报书》首页“申报人所在单位”栏的“()”内填写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申报书》及《活页》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上查询和下载填写。《申报书》及《活页》各填报一式6份。
四、关于本研究专项的立项数量、资助经费及成果形式
2014年度“两个研究中心”研究专项立项数量根据申报选题论证质量适度确定,每项资助研究经费与省社科基金一般自选项目相同。研究专项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报告要求最终成果达到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著作类成果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左右,15万字以上,以书稿形式申请结项。
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由申报人根据选题性质和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项目研究中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等成果必须在文中注明“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本项成果得到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等字样。
被评审批准立项后,项目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关于本研究专项的评审方式
申报工作结束后,由省社科规划办组织同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评审。评审结果经上报审批后及时公布并下达立项通知书。
申报时间:2014年4月28日
报送地点: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