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资内发放2011-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励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奖励2011年度科研项目的通知》(长工院科字〔2011〕18号)和《关于奖励2011年度学术论文、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获奖及获批科技平台的通知》(长工院字〔2013〕79号)及《关于奖励2012年度教职工职务科技成果的通知》(长工院字〔2013〕80号)文件,经学校研究决定,从2013年12月份起以“工资内发放”的形式发放2011-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励。奖励金额在5000元(含)以下,原则上按一个月发放;在5000元至2万元(含)之间,原则上按六个月发放;在2万元以上,原则上按1年(即十二个月发放)。发放月份从2013年12月份起至2014年11月份止,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个别奖励月发放额和发放月份如需调整,请填写附件二并于11月29日下班前报送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联系电话:85711194。
具体发放明细见附件一。
附件一:2011-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励分月发放明细表.xls
附件二:2011-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励月发放额和发放月份调整备案表.xls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