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2012—2013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长春工程学院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已面向全校教工开放,新系统将为我校科技统计及职称评审、年终考核、科研奖励等科研业绩认定工作提供数据支持,现将2012—2013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登记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1、登录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和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学校科产处主页主菜单中“管理系统”菜单或直接在IE浏览器中输入“http://210.47.32.100:8080/”,登录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教工个人工资号;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先修改初始密码,并完善个人的身份资料(学历、职称、研究方向等)。
2、核对系统中现有的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点击系统中“我的资料”中“科研详情”菜单查看自己以往的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产处进行核实和更正。
3、登记2012—2013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点击论文、著作、专利、获奖等模块下的新增按钮登记相关成果信息(系统中已存在信息只能修改,勿重复录入);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信息由科产处相关科室统一完善,无需登记。
4、复印证明材料:成果登记后,复印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复印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著作复印封面、目录、前言、版权页;专利复印授权专利证书;获奖复印个人证书)连同原件交所在单位科研负责人初审(无科研负责人的单位可直接到科产处审核),初审后材料原件可返还个人,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对复印材料整理后汇总(汇总表可由系统中相关模块导出),统一交到学校科产处。
二、注意事项
1、登记范围和完成时间: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和2013年1月1日—现在的个人科技成果信息;2012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工作务必在2013年4月30日前完成。2013年个人科技成果信息登记工作按学校统一要求,由隔年统计改成及时登记(即成果产生后及时在系统中登记),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省级期刊论文:因学校统计工作需要,按新版科技管理办法,省级期刊论文将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请教师将以上时间发表的省级期刊论文及时登记到系统中。
3、第一作者和第一完成单位:同一单位多名作者合作的科技成果,或者跨单位合作科技成果,由第一作者登录填报,严格按照排名顺序,填写该成果的全部作者;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需为长春工程学院,否则不予奖励和认定。
4、检索和转载证明:论文被《新华文摘》摘要转载或全文转载,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被SCI、SSCI、EI、ISTP等索引收录,必须提供转载证明或检索报告原件,由科产处存档,不再返还教工个人。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督促本单位教工及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登记科技成果信息。
2、各单位科研负责人要依据证明材料在系统中初审教师提交的成果信息,按时将复印材料与汇总表报送科产处。
3、登记的科技成果信息通过各单位科研负责人和科产处的双重审核后将作为以后科研业绩认定的唯一依据,关系到每位教工的切身利益,请各位教工务必认真对待。
四、联系方式
计划项目科:85711156
合作项目科:85711154
综合管理科:85711194
科技产业处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