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省发展改革委拟开展201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重点支持对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在相关领域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集团)的研究中心和实验室。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推荐及申报工作。
二、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建设和认定工作依据《吉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吉林省省劲工程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三、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四、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单位于2013年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技产业处合作项目科(71115室),学校将以公文形式报送到吉林省发改委。
联系人:顾晓禹
联系电话:85711154
附件.zip:省发改委《关于申报2013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信息下载网址:http://www.jlgjs.gov.cn/。
科技产业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