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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双十”培育项目的通知

2013年03月15日 10:43  点击:[]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双十”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使我省高校科研工作更进一步适应高教强省的战略要求,现将申报2014年“双十”培育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双十”培育项目填报吉林省教育厅一般规划项目申报书,注明“双十”培育项目,通过评审,最终确立十个重大科技攻关培育项目和十个具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前景的培育项目,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4万元,并列入吉林省教育厅重大项目进行管理。

申报该项目须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依托,研究方向要紧紧围绕汽车产业、生物化工与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光电信息、现代农业与深加工、先进影视制作与动漫产业等支柱产业和新兴战略产业领域。

二、政策支持

为鼓励高校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凡高校在职在籍人员均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14年“双十”培育项目和“高校专家建言”项目,并将享受两条特殊政策。

1.不限报政策。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吉林省高校科技与社科“十二五”规划项目的通知》(吉教科字[2012]26号)第二项限制申报中第1条和第2条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含验收未通过)者;和作为项目负责人在2012、2013年度已经批准立项(无论是否结题)者,均不可申报2014年科研规划项目。“双十”培育项目和“高校专家建言”项目不受此条款限制。

2.通过评审后确立为2014年“双十”培育项目和“高校专家建言”项目的负责人,在所负责项目完成结项的情况下,允许申报2015年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电子稿件初审:3月24日前上报电子申报材料到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至科产处,由科产处组织相关论证。

2.最终材料递交:3月27日递交电子及纸质材料终稿,要求申报书、盲审表各8份。由各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上报至科产处(请加盖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印章)。

申报材料可在吉林省教育厅科研产业网页下载,网址http://www.jledu.gov.cn/kycy/

联 系 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申报地点:科技产业处

邮箱:52810319@qq.com

附件1:关于申报双十培育项目和高校专家建言项目的补充通知.doc

附件2:省教育厅十二五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新).xls

2013年3月14日

上一条: 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4年高校专家建言”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 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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