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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2013年03月04日 09:24  点击:[]

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申报“2013年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重点行业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为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支撑,国家发改委近日组织申报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具体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方向

1.煤炭行业。针对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生态环保等关键环节,重点支持绿色煤矿、千万吨级高效综采、千万吨级选煤、褐煤干燥提质、煤矿乏风源和矿井水水源热泵供暖、中低浓度瓦斯液化提浓和乏风瓦斯氧化等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2.电力行业。以我国电力行业耗能和排放最大的火电领域为重点,面向主流火电发电机组节能改造及热电联产核心技术,重点支持电站锅炉余热的高能级深度利用、大型电站冷源节能、大型湿式冷却塔均匀进风、火电汽轮机节能增效、热电联产节能等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3.建筑行业。落实我国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针对新型结构体系、建筑用能设备和技术等建筑节能潜力较大的领域,重点支持装配式轻钢混凝土结构住宅、高效平板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节能型供冷供热设备应用、可再生能源区域供冷供热、利用工业余废热的建筑集中供热、被动式房屋低能耗建筑、新型保障性住房等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4.建材行业。针对水泥、混凝土、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主要高耗能大宗材料,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减少对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利用,重点支持水泥高固气比悬浮预热分解、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超高性能混凝土、泡沫混凝土保温板、玻璃熔窑节能减排、建筑卫生陶瓷废料回收利用、玻璃纤维窑炉全氧燃烧等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二、专项申报有关要求:

1.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划,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产业准入标准和节能减排等相关政策的规定,符合国家专项通知中重点领域的要求和支持重点。

2.项目承担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

3.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附电子版。

三、项目报送时间和地点:

报送时间:2013年3月10日上午

报送地点:科学技术处71115室

联 系 人:刘国松

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通知原件及编制要点.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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