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科项目:一般社科研究项目(含青年基金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万元;重点社科研究项目(含后期资助和人才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重大社科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招标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各单位根据学科、社科基地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问题研究需要,可申请专项任务项目,履行评审程序后,可确定为专项;研究周期均为二至三年;
上一条: 转发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吉林省2013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 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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