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因2011年论文奖励工作需要,凡被索引SCI、SSCI、EI、ISTP等收录的论文,务必提供正式检索报告原件,否则无法进行奖励,请各单位科研副院长按照附件一汇总本单位检索报告原件并于2012年7月10日前交到科技处综合科。
附件一:各单位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老师名单.xls(名单如有遗漏,可追加)
科学技术处
2012年7月3日
上一条: 关于开展“2012年吉林省青年科技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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