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字〔2014〕21号)要求,结合工作推进的实际情况,吉林省教育厅对验收存在的相关问题作出了统一解释说明,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对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结题有关问题的解释说明.doc
科技产业处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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