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相关教师:
为全面盘点我校存量专利,加速高质量专利转化效率,提高专利产业化率和实施率,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科技部等8部委关于印发《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附件1)和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附件2)的通知要求,我校需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完成专利建档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建档平台用户及登录
学校已在平台为我校专利第一发明人建立账号(附件3),已建立账号的发明人请及时登录平台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并修改登录密码,未建立账号的发明人请联系科学研究处建立账号。
一般情况下,发明人中的第一教师发明人为专利负责人,专利负责人应按本通知要求完成名下的专利建档工作。平台建档基本原则为“谁先认领建档谁维护”,目前平台不支持认领建档错误后退回操作,专利负责人请谨慎认领。
二、建档操作
(一)专利负责人登录平台,选择导航栏“盘活行动”,在存量专利基础库中可以看到包括自己名字在内的2023年底前全部有效专利(2024年以后的新增有效专利数据后续按月推送),认领自己负责的专利点击“建档”。
(二)建档填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是否属于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专利、专利实施状态(含产业化)、转化意愿(可接受的转化方式)、技术成熟度、专利自评、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
1.基本信息中可以选择“是否按照组合专利发布”,能进行组合专利建档的一定按组合专利填写。组合专利描述要说明整体技术方案,有利于后续平台向相关企业推送和转化。
2.专利自评标准如下:
一星:拟放弃的专利;
二星:作为技术储备,长期保护,不对外转让专利权,用来支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招投标的专利;
三星至五星:根据转化意愿、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自行评定。自评为五星的发明专利,在应用场景(产业化前景)中须详细填写,以便优先转化对接。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最高填至四星。
(三)建档内容填报后点击“保存”,填报信息成为草稿存于自评待审库中,点击“完成盘点”,填报信息提交至学校管理员,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信息进入可转化专利库中。在可转化专利库中的专利只能查看建档详情,无法再次进行编辑。如需修改请联系学校管理员进行下架操作,下架后专利回到自评待审库中,可重新进行建档。
附件4《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供参考。
三、时间进度及质量要求
(一)时间要求:请专利负责人于2024年5月25日前完成建档操作。
(二)质量要求:专利负责人对填报的建档信息要真实、完整、详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威
电 话:13664303370
附件:1.《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2.《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
3.《专利负责人登陆账号》
4.《高校和科研机构“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5.长春工程学院存量专利一览表
科学研究处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