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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年05月04日 10:40  点击:[]

各院(部、中心、平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突出科普价值引领,支持科技工作者做科普,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着力打造高质量科普服务体系和基层科普组织动员体系,省科协组织开展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分为A类(有经费支持)和B类(无经费支持),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入选项目。按照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组织实施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科协发普字〔2024〕3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一)特色科普活动专题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的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展览、技能培训、知识竞赛、咨询服务等促进公民科学素质提高的科普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主题:

项目一:“助力双减”科普活动 (项目编号ZLSJ)

项目内容:落实教育部办公厅、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利用科普资源助推“双减”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科普资源进校园、学生进科普阵地“双进”服务“双减”,开展科学教育活动,以科普教育基地为阵地,围绕全省中小学校课后服务需求积极开展优质科普服务;在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科普活动。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不超过4项,每项2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县(市、区)科协,需联合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普教育基地或其所在法人单位之一共同申报。

项目二:“科技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项目编号ZYFW)

推动落实中国科协、民政部《关于新时代加强社区科普工作的意见》,结合开展科技志愿服务有关工作要求,增强基层科普服务能力,提升社区科普服务水平,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群体对于科学普及的需求,重点围绕老年人健康生活、数字素养提升、食品安全等方面,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不超过4项,每项3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市(州)科协,需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有关单位之一共同申报。

项目三:“促进乡村振兴”科普活动(项目编号XCZX)

项目内容:聚焦我省实施“千亿斤粮食”工程、“千万头肉牛”工程、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品“十大产业集群”建设等,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开展农村科普活动,着力提升农民文明生活、科学生产、科学经营等能力。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不超过3项,每项3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需联合科技小院、基层农技协等协同开展。

项目四:科技热点事件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急科普活动(项目编号YJKP)

项目内容:针对社会科技热点事件(如热点科学现象、重大科技成果、重大科技活动等)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公共卫生事件等),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发挥自身优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开展解读式、回应式科普宣教工作,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普讲座、科普答疑等科普活动,做好政策解读、知识普及和舆情引导等工作,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科技热点事件的科学认识,提升社会公众关于科技热点事件和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的认识能力和应对能力。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不超过3项,每项1万元。实报实销,经费不足部分需自筹。B类,项目数量不限,入选后与省科协共享应急科普资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二)科普资源开发建设与推广专题

项目五:科普资源开发建设与推广(项目编号ZYKF)

项目内容: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强化优质科普内容供给能力,强化科普创作与集成,扶持科普创作人才成长,对优秀科普资源开发建设与推广给予资助扶持。开发与建设成果包括科普图书(具有国家审批正式书号)、科普音像制品(含科普微电影、科普音频、科普动漫、科普短视频等)、科普海报、科普摄影作品、科普剧脚本、科普新媒体号等。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每项2万元,不超过4项;每项10万元,不超过1项;每项25万元,不超过1项。B类,项目数量不限,入选后与省科协共享科普资源。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省级学会、高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三)科普基础条件建设专题

项目六:科普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编号JCTJ)

项目内容:加强科普教育基地、科技小院、农技协等基层科普组织的科普基础条件建设,拓展现有设施科普展教功能,增加科普展板、科普标识等科技科普元素,打造科学家精神教育阵地、前沿科技体验阵地、公共安全健康教育阵地和科学教育资源平台,提升科普服务功能。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每项2万元,不超过2项;每项5万元,不超过2项。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全国科普教育基地、省科普教育基地、被中国科协授牌的科技小院或其依托单位、基层农技协。

(四)科普创新试点专题

项目七:科普创新试点(项目编号KPCX)

项目内容:在科普宣传推广、科普活动组织策划、科普队伍建设、科普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构想,并能在科协组织架构和科普工作域内组织实施的具有原创性、创新性项目。以新思路、新载体、新内容、新形式等优化科普工作,在工作创意、形式、内容、主题、载体、组织等方面具有鲜明创新特点,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

项目数量与经费:A类,每项3万元,不超过3项;每项5万元,不超过2项;每项20万元,不超过1项。B类,项目数量不限,入选后与省科协共享试点经验与成果。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为任何可开展科学普及工作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专业机构等法人单位。

项目具体内容和要求请参照《吉林省科协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时间

1. 请申报人下载填写《吉林省科协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资格承诺)(见附件2),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

2. 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报省科协其他经费支持。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或省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同一法人单位申报每类专题项目不得超过1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如有协作单位,须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0日前上报纸质项目申报书(含申报资格承诺)一式5份,同时上报电子版(Word版)至邮箱:cgcky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标注为“(项目编号xxxx)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逾期不予受理。

4. 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入选项目。各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省科协签订协议,承担单位按省科协财务要求限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经费由省科协拨付至项目承担单位,不能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的请勿申报或在申报时标注放弃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有关要求

1. 项目应由项目承担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 项目承担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相应资金。项目经费预算仅列支省科协项目经费,并详列测算依据。项目经费包含为完成申报任务规定的内容及范围并达到质量标准所需要的全部费用,省科协就申报任务约定内容将不再支付额外的费用。

3. 项目承担单位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

4.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省科协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图片、信息发布情况、项目总结、经费决算等资料。

5. 如项目承担单位未按协议完成项目任务,省科协有权追缴项目拨款并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吴晶

联系电话:0431-80578224

附件:1. 吉林省科协2024年度重点科普项目申报指南

          2. 吉林省科协重点科普项目申报书

科学研究处

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5月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知识产权赋能新质生产力和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系列轮训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4年吉林省科技活动周及征集活动周主会场展示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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