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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4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7日 10:06  点击:[]

为提前谋划与培育国家级项目,切实提升申报质量,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快速发展,现启动2024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23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总结

各学院(部、中心、平台)科研负责人针对本单位申请书及专家反馈意见进行逐条审读,查找存在问题与短板,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制定2024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的计划与方案

各学院(部、中心、平台)根据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组织申报组织中的工作经验,完善本单位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计划与方案。按照学校总体工作计划的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动员具备申报资格(特别是青年博士)的教师,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具体详实、责任到人。

三、学校2024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工作计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1

9月26日

启动会

科研处

      2

9月30日至2024年1月10日

组织教师撰写申报书初稿

各学院(部、中心、平台)

      3

2024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学科组辅导与论证,初步形成“重点推荐”“一般推荐”“不推荐”意见

学科组(附件1)

      4

2024年1月20日至1月25日

学校辅导与论证,确认“重点推荐”项目并资助

科研处

      5

2024年1月25日至3月5日

邀请专家修改申报书

科研处与各学院(部、中心、平台)

      6

2024年3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形式审查与提交材料

科研处

      7

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提交最终版申报材料

科研处

四、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和强调诚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各项内容真实、完整、合法,在申报材料中不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科研伦理的内容,确保申报材料中没有任何涉密或敏感信息。

2.自然科学学科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为主开展辅导论证工作;社会科学学科可根据所属学科的科研实际情况鼓励教师自主选择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并按计划时间开展辅导论证工作。

3.科研处将积极配合、协助各学院(部、中心、平台)做好相关评审专家的邀请工作。

4.在学科组(划分详见附件1)辅导与论证阶段,应就申报书初稿给出“重点推荐”“一般推荐”“不推荐”意见。

5.在学校辅导与论证阶段,确认“重点推荐”项目并给予资助。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可参照“附件2”,其他类别的国家级项目申请书可参照上级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系统格式自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博然

联系电话:19990508502

材料报送邮箱:cgckyc@126.com

六、相关附件

附件1. 各学院(部、中心、平台)所属学科组划分表

附件2. 申请书正文模板

附件3.2024年国家级项目申报微信群二维码

科学研究处

2023.9.27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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