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平台)及教师: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全省高校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高校科技创新成果宣传推介力度,健全产学研成果对接和产业化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激励约束机制,从即日起将定期征集科研创新成果信息,通过线上线下方式集中向社会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0年以来我校为主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研究、应用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
二、成果要求
1.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原则上科技成果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基本信息(不涉及关键核心技术)可向社会公开,不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
2.符合我省需求。成果对标《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吉林省科学技术发展“十四五”规划》,聚焦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六新产业”、“四新设施”发展急需,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高度契合。
3.成果具有一定成熟度、较好的市场前景,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中心、部、平台)要高度重视,将征集组织工作作为强化有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彰显学校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平台,做好组织发动,切实做到“应征尽征”。
2.各学院(部、中心)及所属科研平台以学院(部、中心)为单位上报,综合性科研平台单独上报。
3.从2023年下半年起,每半年开展一次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填报工作。
4.请各学院(中心、部、平台)于9月7日17:00前将《高校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ckyc@126.com。
联系人:吴晶
联系电话:18904405006
附件.高校科技创新成果信息征集表
科学研究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