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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库”专家增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7月03日 12:36  点击:[]

 

各院(部、中心、平台):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长春市科技专家资源,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项目评审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长春市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依据《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长科规〔2023〕1号),结合各项目管理处室需求,现面向社会开展专家增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范围

本次增补专家范围为驻长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企业等单位任职的科研人员和科技、财务管理人员。重点鼓励企业专家、优秀青年专家申请入库,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企业专家和青年科技人才决策咨询作用。

二、增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操守,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实事求是地提出评审意见。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能够精准掌握本领域、本行业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规范、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有充沛的时间和精力完成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专家的各项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院士、国家级领军人才等专家,年龄不限。

4、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参与科技项目管理工作过程中能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关心科技事业发展。

5、具备承担参与项目管理的时间和条件。

6、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与长春市科技政策制定、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指南编制、项目立项评审、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工作并接受市科技局的相关工作安排。

7、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专业条件

专家库专家主要分为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3种类型,具体专业条件要求如下:

1、技术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在相关领域开展研究工作5年以上。

②从事科技创新政策研究、战略规划制定、项目管理等工作十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③科技型上市企业、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新型研发机构、院士工作站、科学家工作室中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负责人。

④企业中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国家科学技术奖、吉林省科学技术奖获奖者以及高层次人才等。

2、管理专家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从事科技管理、科技金融管理、科技风险投资管理,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副处级(副高级)及以上职务(职称)或社会团体、科技中介、科技服务机构等组织或部门负责人。

②担任科技型上市企业、行业龙头或骨干企业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科技管理人员。

③担任各类双创孵化载体、创新平台、园区、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从事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等有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家、行业专家和创业导师。

④具备5年以上银行、创投、证券等金融行业从业经历或相关管理经验的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申报科技服务领域的科技金融专家。

⑤长期从事科技管理、科技金融管理、科技风险投资管理,熟悉相关领域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3、财务专家条件

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并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熟悉我市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和科技经费管理规定,了解科研项目组织实施、经费管理的规律和特点,掌握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具有较强的专业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注册会计师。

②注册审计师或高级审计师。

③高级会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增补要求及流程

(一)增补方式。新增入库专家采取公开征集和定向邀请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申报。公开征集方式:各驻长高校、科研院所负责推荐本单位专家;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推荐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专家;定向邀请方式:市科技局各项目管理处室根据项目评审需求,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可定向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二)增补流程。

1、已入库专家完善信息流程。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注册申请,直接使用专家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更新、完善和补充专家档案并提交。

2、新增补专家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http://www.cckct.com),右上角点击“立即注册”,然后依次点击“评审专家”—“专家档案”—“填写专家档案”—“保存提交”,完成专家增补操作。

推荐单位选择长春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局。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4日。

联系人:王寒凝

联系电话:18444006600

技术支持电话:88777272

科学研究处

2023年7月3日

上一条:关于补充登记教职工职务成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4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和学生管理专项)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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