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平台、中心):
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转发该指南,请有意申报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1.11月9日至11月18日,项目申报人撰写申报书及相关材料;
2.学校将在11月19、20日集中开展校内评审,具体时间、地点QQ群内通知;
3.据校内评审推荐结果,11月21日(周一)上午8:00到10:30,校内评审通过的申报人统一报送正式申报材料纸质一式2份,并附申报材料(电子PDF版本)和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纸质版报送材料地点:办公楼10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dysboranyang@163.com;联系人:杨博然(19990508502)。
5.2023省发改委项目申报QQ群信息:
附件:1.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印发版)附件:
2.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空表)
3.2023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4.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的通知(含附件)
科学研究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