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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13日 06:26  点击:[]

各院(部、中心、平台)及教师:

按照吉林省教育科研产业处年度工作划,决定于12月底前组织完成2021年省教育科研结题验收工作,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

目合同号年份201820192020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省教育科研产业处审批同意的2017年度的目,相关目巳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目和成果形式完成了研究工作,且达到结题验准(详见附件l)

二、结题验收时间

202112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结题验收工作,具体时间待定。

三、结题验收方式

结题验收工作由省教育科研处统领导,具体由省教育科产业中心(以下称“中心”)组织开展,结题验收采取集中召开现场会的方式行。具体包括组审阅料、负责现场汇报评议环节

四、结题验收工作流程

1.各项目负责人于92116:00前将《2021年申请结题验汇总表》(附件2)子版送至syccit@163.com,以“教育厅结题+姓名”为邮件主题。纸质结题验收材料份数、内容等要求另行通知。

2.中心将根据学校情况,按地域、目数量、学科门类集中划分区域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审专家由省教育厅统派,各高校组织项负责人参加结题验收答会。

3.答辩结束后,中将按照评审结果,对验收通目打印证书。未通过验收的目,在接到通知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相,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收工作。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吉林省教育科研课题结题验

   2.2021年申请结题验汇总

 

 

科学研究处

202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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