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登记和认定2020年度教职工职务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学校即日起对2020年度教职工职务成果进行登记和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和认定的范围
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以下职务成果,均属于本次登记和认定范围,其中包含2020年新收录的学术论文。
1.该时间范围内到款的科研项目由科学研究处录入,无需提供材料;
2.以我校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含第一作者为我校研究生,导师作为第二作者且为通讯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以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取得的授权专利(含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4.以我校为第一软件著作权人取得的软件著作权;
5.以我校为第一获奖单位获得的国家级、省部级和厅局级科研奖项;
6.我校教师参与的学术会议。
二、登记流程
1.论文登记流程
(1)录入论文信息。科研管理系统中已存在的论文信息,无需重复录入。新增论文需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我的成果”—“论文成果”—“新增”下添加。论文类型需选择相对应的类型(期刊论文、论文集、文章)。其中,发表刊物是核心期刊目录中的学术论文,系统将刊物类型自动勾选为核心期刊。代替论文第一作者登记学术论文的,请用第一作者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填报。
(2)打印论文信息。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列表中的“论文题目”,进入论文的详细信息页,点击界面右上角“打印”按钮,在360浏览器的IE兼容模式下打印论文信息表。
(3)佐证材料。论文登记后,需提供论文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全文原件及复印件。
2.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流程
教职工取得授权的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如科研管理系统中已存在其信息,无需重复录入;如没有在系统中登记,以学院为单位填写2020年度专利统计表(附件1)和2020年度软件著作权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证书扫描件,认定后由科学研究处录入系统。
3.获奖成果登记流程
教职工取得的获奖成果无需自行录入数据库,需上报相关证明材料,认定后由科学研究处录入系统。
4.学术会议登记流程
教职工参加的学术会议需登录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在“我参加的会议”—“参加会议”—“新增”下添加。请将页面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电子版附件需上传会议邀请函等佐证材料。
三、工作要求
1.上报材料:各教学单位由科研副院长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通知要求汇总以下材料:
(1)论文原件、复印件、论文信息表。论文被《新华文摘》摘要转载或全文转载,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被SCI、SSCI、EI、CPCI、CSSCI等索引收录,需要提供转载证明或检索报告原件;
(2)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登记以学院为单位填写统计表(附件1、附件2)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初审:各教学单位由科研副院长指派专人负责在科研管理系统中进行初审(合格的点击“机构通过”,不合格的点击“机构不通过”,并在“审核意见”栏反馈不合格意见)。其他单位教职工可直接到科学研究处进行审核和认定。
3.完成时间:2021年6月13日前,各教学单位将通过初审的论文和获奖信息的汇总表(汇总表可从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连同上报材料报至科学研究处。其他单位教职工在6月13日前到科学研究处进行审核和认定。
4.其他要求
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及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进行登记。通过审核的科研成果信息将作为以后科研业绩认定的唯一依据,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认真对待。
四、注意事项
1.省级期刊论文:在知网、万方、维普等网络数据库能够查证的省级期刊论文只需上报论文信息表,无需提交论文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2. 汇总表:论文汇总表导出字段选择“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英文题目、第一作者、所属单位、发表/出版时间、发表刊物/论文集、刊物类型、卷号、期号、审核状态”。其中,论文题目为英文的,务必翻译成与之对应的中文题目。汇总表需由教学单位科研副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寒凝、李威
联系电话:18444006600、13664303370
电子邮箱:125765645@qq.com
报送地点:科学研究处(71125室)
附件:1.2020年度专利统计表
2.2020年度软件著作权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