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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稳就业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高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发展需要,研究新形势下就业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吉教联〔2020〕32号)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选题要求
选题方向应遵循《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详见附件1),申报项目题目可以参照“选题指南”或自拟相近题目。
二、项目申报人员要求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申报主要面向吉林省普通高校从事就业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和管理人员,申请人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每人仅限申报一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
2.作为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参加人有两项尚未结题者。
三、项目申报条件及数量要求
学校推荐不超过5项。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项目申请人注册并登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就业创业管理专项)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网址:http://210.47.0.215:8080/cyxm/),审核通过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9月2日上午10时前(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联系人:宋樾
联系电话:13214397778
五、项目评审
1.省教育厅将依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评审分为省教育厅初审、专家评审等阶段进行。
3.项目评审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审计和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科研立项合同预审、验收预审及成果评奖工作。
六、其他
1.项目资助强度:就业创业管理专项项目资助经费不高于1万元,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2.项目级别与经费匹配: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在管理级别上按省级科研项目进行管理。鼓励学校按比例配套经费,确保项目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申报书中要体现学校对所申报各类项目的匹配经费底数或其它经费来源金额。
3.申报组织与推荐:就业管理部门配合科研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及材料初审、推荐工作,保证项目申报质量。
4.过程管理:项目研究周期不得低于规定年限。项目研究应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进行,不允许私自对课题组成员和研究内容进行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须填写提交《科研规划项目事项变更审批表》一式3份,省教育厅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有关规定从严把关。科研管理部门应加强项目研究的过程管理,对立项后的中期检查、结项验收、成果评奖等环节进行跟踪指导,及时总结经验,通报信息。
附件:
1.2021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就业创业管理专项)课题选题指南
2.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就业创业管理专项)
3.吉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评审盲审表(就业创业管理专项)
科学研究处 招生就业处
202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