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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的通知

2020年06月12日 11:23  点击:[]

各院(部、中心、平台)及教师:

现就做好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与额度

研究专项主要面向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师及相关研究人员和军队院校政治教员。每项资助2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国家社科基金有关管理规定;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研究专项,申报2020年度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承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研究专项;

4.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研究专项,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次研究专项。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截止到2020年7月13日。申请人须于7月1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附件2)和《活页》(附件3)(各一式7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报送至科学研究处71117室,《申请书》电子版和《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表》(附件4)发送至邮箱125765645@qq.com。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及《活页》右上角选题指南序号必须填写。请申请人务必以课题指南为依据,填写选题指南序号;若为自选题目,务必填写“自选”二字;

2.《申请书》第五项按照方框内提示要求打印单位审核意见,第六项按照方框内提示打印省规划办意见。

3.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科研团队,申请时可以不列出参与者。申请人可根据《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见附件1)设计题目。鼓励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项目完成时间一般为2年。

4.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5.申报课题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联 系 人:郑国勋、王寒凝

联系电话:13844082266、18444006600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选题指南

附件2:《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请书》

附件3:《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申报材料表》




                                                                    科学研究处

2020年6月12日

上一条:关于申报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以及成果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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