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教师:
为做好我校2020年吉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与具体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与要求
阶段 |
时限 |
工作内容 |
要求 |
初审 |
12月25日前 |
申报辅导与发放系统登录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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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日前 |
申报人完成电子材料的初步提交 |
请申报人准备好申报书、佐证材料及相关证明 |
1月3—5日 |
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
对申报条件、佐证材料及证明进行形式审查 |
1月6日 |
修改审查不合格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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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1月7—9日 |
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申报人答辩 |
申报项目(前3人)现场确认与答辩,未通过确认的取消推荐资格 |
1月10—16日 |
根据专家修改意见重新组织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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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 |
1月3-16日 |
对合作单位及转化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
要求申报人积极配合,联系合作单位及转化单位接洽 |
推荐 |
1月16日 |
材料网上申报截止,按照排序向上级推荐 |
未通过形式审查或不配合的申报人,取消推荐资格。 |
1月17日 |
纸质材料盖章上报 |
二、注意事项
1、申报人应及时向科学研究处索取“吉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平台”的账号,对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并开具相关证明。
联系人:李威 联系电话:80578227
2、申报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并积极配合科研处的形式审查、现场确认、答辩与实地考察。不配合或未通过审查的项目,将取消推荐资格。
3、在申报科学技术奖的过程中,对于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违反学术诚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剽窃、抄袭、篡改、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2)冒用、盗用、伪造他人成果及个人信息;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证明、印章及编造虚假研究结果;
(4)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或合作单位共同署名。
科学研究处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