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省教育厅2019年科研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项目合同号年份为2016、2017、2018年度的,以及曾提出延期申请且经教育厅科研产业处审批通过的2015年度的,已按照项目合同书规定的目标和成果形式完成研究工作的项目。
以上项目不包括:就业专项、思政专项和党建专项。就业、思政和党建专项分别以省教育厅负责项目评审及过程管理工作的其他部门下发的验收工作通知为准。
二、工作流程
此次验收工作继续采取以学校为主体的形式组织开展,由我校科学研究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校的项目验收工作。
1.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请于11月13日前向科学研究处报送参加本次验收工作的项目名单(见附件1),发送电子版至125765645@qq.com;
2.科学研究处将在2019年12月30日前组织验收,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若未通过本次验收的项目,给予半年的整改期,整改完成后可继续参加下次的验收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验收工作按照省教育厅以往项目验收工作模式,采取现场验收会的形式,包括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专家组审阅材料、提问和专家组综合评议等环节(见附件2)。验收标准按照《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中“第四章项目验收”执行(见附件3)。
2.科学研究处将根据验收项目数量和学科分组,每组5位左右专家,每个专家组包含2名以上部属高校同行专家。
工作联系人:郑国勋老师、王寒凝老师
联系方式:0431-80578225
附件:1.验收项目汇总表
2.验收会议主要内容
3. 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
科学研究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