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教师: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于7月份工资中发放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励。因税率改革(按全年工资水平计税),所以不再分月发放,全部发放到7月份的工资中。现对2018年度科技成果奖励拆分事宜通知如下:
(一)拆分原则
1. 由成果负责人按其名下各类奖励的总金额拆分给成果参与完成人员,拆分起点2万元以上,奖励金额在2万元及以下人员不予拆分;已退休的成果负责人奖励拆分起点可适当放宽(工资外发放)。
2. 成果负责人名下拆分额度不得低于总金额的50%;
3. 拆分给的人员须为成果完成成员。
(二)重要说明
1. 请有拆分意向的成果负责人按上述原则填写“2018年度个人科技成果奖励拆分表”(见附件),交所在院(部、中心、平台)科研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2. 各院(部、中心、平台)科研主管领导负责对个人拆分表进行审核,务必于2019年7月3日下班前交科学研究处,过期未报视为不拆分。
附件1:2018年度个人科技成果奖励拆分表
联系电话:1152,联系人:周老师
科学研究处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