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厅函〔2019〕37号)、《教育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9〕136号)、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吉教科办函〔2019〕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长春工程学院安全工作检查验收标准》及《长春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科学研究处将会同保卫处做好此项工作,现将该项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内容
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等项目,具体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
二、主要工作安排
本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19年5月8日--5月13日)
5月13日前各科研平台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各科研平台负责人进行部署动员,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附件1)的内容,组织对平台科研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安全自查,建立自查台账,逐条整改落实,并将自查自纠报告(包括自查方案、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于5月13日下班前报送科学研究处。
2.第二阶段:复查阶段(2019年5月15日--5月20日)
科学研究处将会同保卫处组成3个组进行复检。依据检查标准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检查当场反馈情况,各平台按照当场反馈及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5月20日统一报送科学研究处。
3.第三阶段:现场抽查(2019年6~8月)
现场抽查具体时间省教育厅将提前通知学校,检查时间1天。具体抽查的实验室名单由上级检查组现场决定,学校将全力配合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所需资料。学校根据现场检查出具的书面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形成现场检查整改报告,按时报送吉林省教育厅。
4.第四阶段:工作总结(2019年9月)
教育厅对学校上报的自查自纠报告和现场检查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对于自查自纠工作不力,整改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单位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问责建议,进行追责。对于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
总负责:许骏
1.学校复查一组: 负责校本部科研平台及相关场所
包括:1.智能配电网测控与安全运行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配电自动化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配电设备自动化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2.汽车零部件检测中心、汽车集成制造技术吉林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汽车零部件制造在线检测产业公共技术研发中心。3.长白山历史文化与VR技术重构重点实验室、吉林省长白山生态文化虚拟现实仿真工程研究中心。4.吉林省水利电力工程物理级仿真与安全科技创新中心。
组长:张海阔、李中帅
成员:刘燕军、赵冬新、田福庆、李森
2.学校复查二组:负责湖西校区科研平台及相关场所
包括:1.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寒区住宅建设技术工程研究中心、防灾减灾工程研究中心。2.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重点实验室。3.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区域水资源科学与水工程安全国际合作基地。4.吉林省智能电网测控技术与数据分析工程实验室。5.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6.吉林省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吉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7.吉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研究中心。
组长:李彦朝、张广新
成员:韩志权、张东和、张亮、郭立新
3.学校复查三组:负责湖东校区实验室
包括:1.吉林省油页岩钻探与环境保护工程实验室。2.东北地域装饰文化研究中心。
组长:董岩、李威
成员:周卉聪、王晓明、李鑫、王继才、郭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是对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也是为学校下一步深化安全工作打基础。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数,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贯通到各个环节,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
2.切实重视安全隐患的集中排查整改。集中排查整改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要切实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长春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安全工作检查验收标准》逐项抓好检查落实。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特别是对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内容要进行重点的检查落实,既要检查到位,更要排查整改到位、落实到位。
3.切实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期机制。安全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是影响全局性的工作,要以此为契机,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统筹安排,常抓落实。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完善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机制,包括消防工作、饮食卫生安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既提高硬实力,更要提高软实力,确保安全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
4.抓好安全教育。要深刻吸取2018年12月26日北京交通大学科研试验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积极宣讲实验室安全常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全面培养师生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防范自救能力。
科学研究处、保卫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