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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23日 08:23 郑国勋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做好高水平科研项目的遴选与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学校依托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依据《长春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种子基金:重点资助拟申报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科技部)、省部级(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的高水平科研项目,及资助新引进博士所需科研启动经费。

种子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为2.0~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为1.0~3.0万元。“种子基金”研究期限为3年。

2.青年基金:以培养锻炼青年教师为目的,为厅局级项目的申报“选苗育种”。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40岁以下,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资助额度为0.5~2.0万元。“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

3.创新团队:支持以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重点支持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团队,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条件。资助额度为3.0~5.0万元。“创新团队”组建周期为3年。

二、申报材料

1.“种子基金”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种子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加推荐单位公章。

2.“青年基金”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2),加推荐单位公章。

3.“创新团队”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创新团队申报书》(详见附件3),加推荐单位公章。

4.表格要求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三、相关要求

1.已获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立项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2.项目申报人只能申报种子基金、青年基金、创新团队中1项,不能兼报。

3.优先支持省级科研实验室、中心和基地申报,请推荐单位填写《2019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4),并将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3月11日前统一交至科学研究处。

四、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地址:科学研究处综合管理科(七教71115室)

联系人:李中帅、郑国勋

联系电话:13844014025、13844082266

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种子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2:长春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

附件3:长春工程学院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4:2019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请推荐表

科学研究处

2019年1月22日

上一条:关于提交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材料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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