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依据《长春工程学院科技奖励办法》(长工院【2017】55号)文件规定,科学研究处对2017年教职工职务科技成果进行了收集和汇总,经科学研究处初审、查询机构检索和查重、校外专家和校内专家复审,拟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教职工职务科技成果予以奖励,现予以公示。奖励名单详见附件:1—5。
公示期为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联系方式如下:
科学研究处综合管理科:85711153
科学研究处计划项目科:85711153
科学研究处处长:85711152
科学研究处副处长:85711152
科学研究处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