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吉林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把成果突出、竞争实力强的项目推荐上来。我校将择优上报。请于1月9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科学研究处,逾期不受理。申报材料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推荐的项目要在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一、资助范围
2018年省人才开发资金集中资助将以人才为主体、以项目为平台,以实绩效益和潜在效能为评价核心,重点鼓励、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在科技创新研发、技术升级革新、成果推广转化等方面主持或从事能够推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新兴产业形成,打造品牌产品,创造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重大创新创业项目或科研活动。
(一)具有一定学术、技术重大突破,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或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科技研发项目。
(二)能够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当地产业升级、结构调整的,具有较强带动辐射作用的产业发展项目或具有广阔发展前景和巨大潜在效益、处于起步阶段且急需资金扶持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攻克工艺、设备难关,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或发明、专利、绝技、绝活被社会公认,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革新技术或技术改造项目。
(四)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中,以独到的种植、养殖、加工生产技术或以引进和推广省内外先进的技术解决当地农业生产的技术难题,并带动当地农户共同发展,产生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农业生产技术或推广示范项目。
二、人才条件
凡主持或从事上述相关科研项目或科技活动的下列人才:
(一)中省直单位(部门)中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市(州)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县市(区)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中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农村实用人才。
(四)大中型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中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农村实用人才。
(五)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中近期留学回国人员。
三、资助类别及额度
集中资助人才项目分重点、一般、启动3个类别予以资助。其中重点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一般类人才项目资助20-30万元,启动类人才项目资助不超过10万元。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申报地点:科学研究处(71105室)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