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省科技厅国际处的相关要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请申报人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预申报书格式及附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
2.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项目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8年1月3日8:00至2018年2月4日17:00,逾期不在受理。2月7——9日省科技厅进行集中审核。
3.通过审核的项目请于2月19日下午,通过系统打印申报书,一式5份,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校科产处。
二、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部分国家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详见通知。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http://service.most.gov.cn;
技术咨询电话:010-88659000(中继线)
省科技厅咨询电话:0431-88956092
校科产处咨询电话:0431-85711156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