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根据省发改委吉发改高技【2017】952号、吉发改高技【2016】493号,现开展2017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认定工作重点支持人工智能、机器人、数字经济、精准医疗、精准农业、智慧能源、卫星应用等领域对我省产业发展有带动作用、在相关领域具有科研和人才优势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的研究中心或实验室。请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推荐及申报工作。
二、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申请报告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四、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96712388@qq.com)报送科学研究处合作项目科(71128室),学校将以公文形式报送到吉林省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