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项目负责人:
省发改委拟对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高技术产业项目进行验收,包括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项目,通知原件及相关项目详见附件。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填报验收材料,并于5月29日前统一报送至科产处。
附件:
1.发改委项目验收通知
2.2015前发改委在研项目
上一条:关于省科技厅基础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长春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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