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6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三五”规划目标,提高吉林省专利申请质量,吉林省科技厅决定发放2016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请各有关单位及时申报。
一、补助对象
以长春工程学院为专利权人的职务发明,以及在本省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原则上不低于1000.00元,同时对于创新能力较强及专利实施效果较好的专利权人可择优给予重点支持。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补助资金的发放仅限于采用电子申请的发明专利,且在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由一个专利权人申请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的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该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及说明
(一)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附件);
(二)专利权人发生变化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需要发明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如发明人已收到知识产权局发放的授权证书,需附上授权证书页复印件;
2.如发明人尚未收到知识产权局发放的授权证书,需附上授权通知书复印件和缴费收据。
(四)本通知只适用于专利权人是长春工程学院的职务发明,对于非职务发明,请发明人参见吉林省科技厅网站通知http://kjt.jl.gov.cn/xwzx/tztg/201605/t20160517_2265622.html
五、申报方式和截止日期
各有关单位负责征集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利补助项目,汇总后将本单位的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文件报科技产业处。
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5日。
报送地址: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71115室)
联系人:张黎黎
联系电话:85711194/13844096281
电子邮箱:43358391@qq.com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府政务大厅二楼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17号窗口
邮编:130022
联系人:蔡晓宇吕欣李伟
联系电话:(0431)---82752929、82760502
电子邮箱:446852098@qq.com
附件:2016年度专利补助项目汇总表.xls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