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的“选苗育种”工作,同时培育一批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建设方向、具有创新性或有转化前景的项目,学校现启动2015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1.“种子基金”:以培育高水平的科技项目为目的,为国家级及省部级项目的申报“选苗育种”。重点资助拟申报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省部级(指省科技厅和省发改委)的科技项目。
“种子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方向稳定,有系列研究成果的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资助额度自然科学类为0.5-2.0万元,社会科学类为0.5-1.0万元。
2.“青年基金”:以培养锻炼青年科研骨干为目的,为厅局级项目的申报“选苗育种”。
“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要求年龄40岁以下,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资助额度为0.2~1.0万元
3.“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种子基金”研究期限为3年。
二、申报材料
1.“种子基金”项目申报人可参考近两年上级申报指南直接填写相应上级部门的项目申请书,并于封面的左上角注明“种子基金”字样,加盖院(部、中心)公章。
2.“青年基金”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加盖院(部、中心)公章。
3.表格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4.请各院(部、中心)填写《×××学院2015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签字盖章后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于10月20日下班前交至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申报。
三、其它要求
1.已获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联系人:刘国松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1: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5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xls
2015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