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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7月15日 16:39  点击:[]

关于开展2015年度“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教强省战略,培养和建设一批具有国内乃至国际领先水平的优秀创新团队,加快省级高校创新团队建设步伐,提升我省高校科研队伍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支持办法》和《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启动2015年度“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报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应属于国家、教育部、吉林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重点领域或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前沿热点问题。主要从事以探索未知世界、认识自然现象、揭示客观规律为目的的开创性、探索性研究;对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前沿研究;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

2.申报创新团队必须具备开展创新研究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一般应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学科为依托。

3.申报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应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作风正派、治学严谨、敢于创新,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一般应在本校科研教学第一线全职工作,且具有省级以上学术称号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现任校级领导干部不得作为团队学术带头人申报。鼓励并优先支持高端人才作为学术带头人组建创新团队。原则上省内现有“长白山学者”均应牵头组建创新团队,其创新团队建设情况将作为“长白山学者”的重要考核内容之一。

4.申请建设的创新团队,其整体研究实力和学术水平在高等学校同行中应具有明显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5.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10人以上),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技问题,以及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

二、申报领域

创新团队原则上按照如下20个领域归口申报:数理、化学化工、农业、生物与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药学、能源、资源、环境、信息、材料、先进制造、建筑建材、哲学、经济、法律、教育、文学、历史、管理、艺术。如有其他急需领域,请单独标注申报。

三、遴选程序

1.省内各高等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和上述基本条件公开组织申报、遴选,择优推荐。

2.申报的创新团队须填写并报送《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一式8份,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80个页码,双面打印装订;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申请书和申报清单的电子版文件。

3.省教育厅组建评审专家组,按照相应领域进行会议评审。

以上材料请于2015年9月7日前报送省科技产业处,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四、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

1.在2015年度“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教育部创新团队。

2.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须符合《“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支持办法》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3.推荐教育部创新团队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统一部署另行组织。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报送地点:科技产业处

附件1: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申请书.doc

附件2:吉林省高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清单.xls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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