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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年09月19日 11:12  点击:[]

各院(部、中心):

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级项目的“选苗育种”工作,同时培育一批有成长潜力、科研信誉良好的校内科研成果,学校现启动2014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1.“种子基金”:资助拟申报国家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技部)、省部级(教育部、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的高水平科技项目。重点资助青年博士申报国家自然基金项目。

2.“青年基金”:以培养锻炼青年教师为目的,孕育校内优秀科技成果。

40岁以下青年教师可以申报,重点资助35岁以下青年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优秀自选项目。青年教师一般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申报“青年基金”的教师,应未主持过纵向项目,且无在研“青年基金”项目。

3.“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拟申报吉林省科技厅及吉林省教育厅等厅局部委的创新团队项目。

要求团队带头人能把握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发展战略需求,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团队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基础。

4.资助额度:一般项目为0.3—1.0万元,重点项目为2.0-3.0万元;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资助额度将酌情加大。

5.研究期限: “青年基金”研究期限为2年,“种子基金”与“创新团队”研究期限为3年。

二、申报材料

1.“种子基金”项目申报人可参照近两年上级申报指南直接填写相应上级部门的项目申请书,并于封面的左上角注明“种子基金”字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青年基金”项目填写《长春工程学院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表格要求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4.请各单位填写《2014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并签署意见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按时交至科技产业处,不单独受理个人的申报。

三、注意事项

1.已获上一级项目管理部门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2.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请各院(部、中心)科研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密切配合,广泛组织教师申报,并于10月24日前将本单位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报送至科技产业处综合管理科。

联系人:李中帅 联系电话:85711153

附件1: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2014年度学校科技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14年9月19日

上一条: 转发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的通知 下一条: 转发吉林省发改委关于“2015年吉林省省级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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