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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18日 10:06  点击:[]

关于2014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2014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依照《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年度专项基金数额情况,2014年立项数量规模同上一年度基本持平。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导思想

2014年度立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共吉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吉发[2004]20号)。

二、立项基本原则

重视基础研究,侧重实际应用研究,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加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研究,适度扶持青年学者。

三、立项种类及选题要求

1、立项种类。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立项种类分为重点指南项目、一般自选项目、博士扶持项目、马工程专项、外语研究专项、研究基地项目六类。

2、重点指南项目选题由省社科规划办在其网站上发布。届时申报者可参照选题自愿申报。

3、一般自选项目和博士扶持项目的选题,要注重理论创新,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生产、生活、科研和教学等前沿重点领域中提炼研究选题。倡导和侧重支持选题研究成果具有针对性转化目标的实际应用研究,决策咨询类研究。注意避免重复性、归纳类、无新意的申报选题。依据选题原则和导向由申报人自拟选题进行论证申报。

4、研究基地项目为经批准运行中的研究基地年度滚动项目,由研究基地负责人按照研究计划进展确定选题申报。

5、马工程专项、外语研究专项的申报立项工作另发《通知》。

四、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申报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分为三类:系列化论文、研究报告和著作类。

基础研究以系列化论文或著作类为主。系列化论文要求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课题研究内容论文5篇以上(含5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核心期刊,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著作类成果要求15万字以上,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左右。应用对策研究以研究报告为主,主报告3万字左右,成果提要3000字左右,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左右。成果形式可根据选题自主择一填报,研究期限可根据选题的调研工作量自主填报,但经审批立项后不得随意改动,原则上必须按原计划完成,否则按《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被批准立项后,课题研究过程中的相关工作,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五、立项数量及资助经费

1、重点指南项目控制在15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4.0万元;

2、一般自选项目,13个学科的立项总数控制在13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5万元;

3、博士扶持项目,立项总量控制在50项以内。每项平均资助1.0万元。

六、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吉林省在职人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上述立项种类中只限选择一类、一个选题进行申报,可同时兼报一项重点项目,但不能是同一题目,违者取消参评资格。申报者如同时获得两类项目的立项,最终须择一立项。省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可同时兼报,但不能同时兼得立项。

2、2014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及《活页》,请申报者到“吉林社科规划”网站(www.jlpopss.gov.cn)“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填写。以上各类项目《申报书》填报一式3份,《活页》一式6份,其中重点指南项目只需填报《申报书》一式6份。

3、申报者要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如实操作,否则不予受理。

4、正在承担省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课题组成员不限。

5、博士扶持项目的申报人,要求属于吉林省在职人员,在读博士生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其中已经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不能申报。

报送地点:科技产业处

报送时间:2014年3月31日

联 系 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85711156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活页.doc

附件3:吉林省社会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学科分类.doc

上一条: 关于组织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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