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鼓励在科技兴省和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进行科技创新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3年度吉林省普通高校优秀科研成果的推荐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被列为省教育厅科研规划项目或经省教育厅推荐申报的教育部科技与人文社科项目,并已通过验收。以上范围不包括高校校级教学、科研项目。
二、申报类别及奖项设立
此次申报项目分科学技术类(理科)和人文社会科学类(文科)两个类别,分设一、二、三等奖。具体获奖比例大约占申报项目总数的1%、4%和10%。
三、申报材料
1.《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书》按文理分类(见附件);
2.《吉林省教育厅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验收报告书》复印件;
3.优秀科研成果评审专家推荐书(见附件);
4.佐证材料。主要包括:研究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研究论文、著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除著作外,均可提供复印件)。
四、评选审依据及标准
《吉林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暂行办法》等有关办法及规定。
五、其它要求
报送时间截止到9月12日,材料一式6份,装订成册,同时报送word电子版文件。
联系人:张晓丹
联系电话:0431-85711156
附件.rar
2013年8月29日